济南9月24日电 (孙宏瑗)1980年以来,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470余部,山东省政府出台政府规章260余部。在24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,山东省司法厅亮出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该省司法行政事业成绩单。
“山东坚持把科学立法、有法可依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,地方立法从无到有、逐步完善。”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、党委副书记马灵喜当天在发布会上介绍说,山东初步构建了覆盖全省重点行业领域、具有山东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,适应机构改革要求,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7646个、执法人员16.6万名。
马灵喜介绍说,该省创办了中国第一所特殊学校,首创罪犯百分考核办法,实施教育改造“双先”战略,成功教育改造罪犯67万名,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2所,数量居中国第一,山东全省监狱系统实现连续16个安全年。
据马灵喜介绍,山东顺利完成劳教制度改革,成功向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转型发展,戒治戒毒人员1.3万多名。该省在中国首批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,累计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37万人,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连续多年居于中国首位,再犯罪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。
“2018年全省各类法律服务组织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突破1千万人次,民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、首选率、满意率不断攀升。”马灵喜介绍说,山东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数量实现几何式增长,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来,机构由120家增加至2093家,律师由277名增加至28072名,业务收费突破65亿元(人民币,下同);公证、司法鉴定、法律援助办案量连续多年增长10%以上。
据了解,该省还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,建立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,成立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基地,仲裁机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万件,标的额1600多亿元。
据悉,今年6月,山东省委、省政府出台《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三年规划》,提出利用3年时间,努力打造享誉全国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,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山东建设的时间表、任务书、路线图。(完)